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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梳理乾隆朝福建海岛请垦案 呈现海疆治理的政策与地方博弈

2026/10/16
历史

本次请垦案之后,自下而上申报开放外洋海岛的活动基本沉寂。研究成果指出,这一时期海疆治理优先考量海防稳定,而非短期经济收益。治理策略兼具约束与平衡,一方面限制海洋资源向少数权势群体集中,另一方面保留近海采捕渠道,保障沿海底层民众生计。地方官员通过调整执行细则,缓和中央禁令与沿海民间耕采现实之间的矛盾。

据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》刊载成果,雍正至乾隆时期,福建省先后三次向朝廷奏请开放外洋海岛用于垦殖,相关诉求均未获准,其中乾隆十二年的讨论规模最大,留下完整的政策辩论与处置记录。
康熙二十二年平定台湾之后,清廷宣布开海,迁界时期划为界外的濒海土地准许民众复耕,但外洋岛屿依旧禁止民众定居、开垦和采捕。开海之后,垦荒成效被纳入地方官员考核,沿海地区出现招垦、劝垦、请垦等多种拓垦形式。有军事驻防的内洋岛屿由地方组织复业,而外洋岛屿涉及海疆安全,民间提出的海岛请垦,需要经由府县、督抚层层上报,最终由中央裁定。
雍正年间,福建已有关于滨海荒地开垦的奏议。雍正十三年,闽浙督抚下令清查全省可垦土地,包含沿海孤岛、沙洲,闽县、连江、霞浦、澎湖等 17 处岛屿列入报垦清单。同年乾隆即位,发布谕旨整治开垦虚报问题,福建海岛报垦进程随即中止。相关奏报提出,上竿塘、下竿塘、大嵛山、小嵛山等多处岛屿孤悬大洋,容易成为接济盗匪的据点,应当维持封禁状态。
乾隆十一年,时任福建巡抚的周学健上奏,请求开放福州、福宁两府沿海 14 座岛屿,包含上竿塘、下竿塘、大嵛山、小嵛山等,申报岛上水田旱园一万一千六百余亩,附带紫菜、网地等海洋资源。这份奏折提出,上述岛屿距离大陆海岸最远三十里,水师营汛分布周边,增设汛防与稽查力量即可管控,可参照福建西南海岛模式一体弛禁。奏折交由军机处评议,中央层面对开放禁岛持审慎态度,指令新任福建督抚重新实地核查。
乾隆十二年,地方派员重新丈量土地,核查结果显示,除去尚未踏勘四处岛屿,其余十岛仅勘得田地 3300 亩,和此前申报的土地规模差距明显。核查过程还发现,提请开垦的乡绅已经在各岛张贴告示,预先招徕佃户、渔户,意图垄断海域与土地收益。福州将军新柱上奏指出,请垦诉求名义为垦田,实质是争夺海洋资源,这类资源应当留给沿海贫苦民众。
当年七月,朝廷明确维持海岛封禁。后续督抚上奏陈述开放海岛三项弊端,岛上田赋收入难以支撑驻防开支,增设官兵会大幅增加财政负担,乡绅群体将借机占有海洋渔盐之利。对比福建西南海坛、金门、澎湖、台湾等区域,均设有军政机构就近管控,而闽东北岛屿体量偏小,海防布防成本更高,省城福州距离海岸仅五十里,这片海域是东南海防的关键屏障。
同年九月,朝廷发布上谕,对参与此事的在职官员予以严厉斥责。吏部后续做出处置,五名涉事职官被革去官职或相应职衔。该案处理完成后,地方提出折中方案,继续封闭 14 座外洋岛屿,允许沿海本土渔户在岛屿周边洋面照常采捕,驻防官兵不得随意阻拦。
相关研究梳理涉事乡绅群体的身份脉络,这批人大多祖籍闽东北滨海区域,家族历经清初迁界动荡,依托科举获得功名,形成跨地域人际网络。乡绅群体借请垦制度,谋求海岛土地产权与招佃招渔的管理权。沿海普通渔户、原土地后人也随之提出诉求,围绕海域、田产的权益纠纷集中爆发。
本次请垦案之后,自下而上申报开放外洋海岛的活动基本沉寂。研究成果指出,这一时期海疆治理优先考量海防稳定,而非短期经济收益。治理策略兼具约束与平衡,一方面限制海洋资源向少数权势群体集中,另一方面保留近海采捕渠道,保障沿海底层民众生计。地方官员通过调整执行细则,缓和中央禁令与沿海民间耕采现实之间的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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